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 > 招生信息 > 正文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16 】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缓解当前地方就业压力,提升区域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根据今年我校高职学生录取和新校区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条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国标代码14251、招生代码6293

第八条办学特点:综合性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工作和招生就业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已参加2019年河南省高考报名及参加对口升学报名(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简称为“中职毕业生”),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33人)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招生代码:6293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规模

计划分类

会计

3

6

全日制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

全日制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9

全日制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6

全日制

建筑工程技术

3

6

全日制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和考试时间

1、志愿填报:考生于2019年9月6日至9月9日12: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省招办要求进行填报,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信息。

2、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

第十四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语文150分、数学100分、外语5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毕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对报考全日制培养形式的考生,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对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

3、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分测算:

(1)A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得分+特长赋分。

(2)B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职业技能测试得分+特长赋分。

3、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划定的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语数外)进行依次排序。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西段

邮编:463000

咨询电话:0396—2869986 2869000 2869226

电子信箱:zmdzyzsbgs@126.com

学校网址:www.zmdvtc.cn

招生信息网:zsxxw.zmdvtc.cn